
《我愛黑眼珠》——七等生的孤鳴與叛逆之歌
生命裡不免會有令人感到格格不入的時候,彷彿趔趄著從一眾和自己不同方向的人群中穿行而過。 然而,如果那與己相逆的,竟是一個時代、甚至是一整個世界,這時又該如何自處? 七等生,一位以叛逆與前衛之姿屹立於文學與藝術浪潮中的作家,便是這樣一位逆行者。他的創作曾為所處的年代帶來震撼與驚詫,而那份來自世界的孤寂與隔絕,也在他的小說裡持續迴盪。 《我愛黑眼珠》收錄了他於 1966 至 1967 年間創作的十二篇小說,當中不乏耳熟能詳的代表作,如〈放生鼠〉、〈精神病患〉,當然還有標題篇〈我愛黑眼珠〉。這些作品延續七等生一貫的小說語言風格:獨特、乖張、節奏分明。他刻意背離傳統敘事與句構,卻也因此使角色與主題更加鮮明、異質、難以忘懷。 沙特說:「他人即地獄」(L'enfer c'est les autres),意指當一個人將自我價值寄託於他人的評價時,他人的存在便成了無法擺脫的桎梏,使人在無盡的自我審視中愈加痛苦。 而若完全否認他人的存在,又可能淪為無法直視自我缺陷的逃避者。在七等生的小說裡,這種存在主義的掙扎不斷上演,在〈我愛黑眼珠〉中尤為鮮明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在雨水中解構的身份:讀〈我愛黑眼珠〉篇 這個篇章最初吸引我注意的,是角色李龍第的極端反差。他在開篇中是個對妻子呵護備至、甚至近乎卑微的男人。然而,一場暴雨,彷彿命運的洪水,也沖刷掉了他身上的偽裝。在那場危機中,他救起了一位幾乎落水的陌生女子——這一舉動如同打開了某道密門,使他內心某種久違的高姿態得以解放。 他不再是依附妻子的弱者,而是得以居高臨下施以憐愛的神明。 按理來說,李龍第應該幫助女子後,立即奔向他發現身處對岸屋頂的妻子晴子。然而,他的選擇卻是留下。無論晴子如何怒吼、哭喊,他都只回應些微的敷衍與無能的憐憫。她的雨衣、她最愛的葡萄麵包,甚至她男人的關愛,全都被另一個女子奪走。 這是否表示李龍第不愛晴子?如果「愛」是一種獨一無二、不可替代的情感,那麼亞茲別的出現,無疑是對這份愛的反證。 但晴子的憤怒,恐怕不僅是來自「被搶走了男人」的情節,更是她在這段關係裡,一直以來作為經濟主導者與情感掌控者的地位,瞬間崩解。 從某個角度看,李龍第對晴子或許從來不是愛,而是一種生存交換下的依附。他靠表現出愛意來換取生活所需。而那場暴雨,卻意外讓他脫離這層社會角色的需求。 他不再需要扮演「丈夫」,於是,真實的內心逐漸浮現——他其實更享受成為那個「給予」的人:給予照顧、給予憐愛、給予存在價值。 當身邊出現一位柔弱無依、只能仰賴他的女子時,李龍第獲得了角色上的反轉。他成了主導者,有了自己的依附者;而權力天平翻轉的瞬間,也讓他完成了自我認同的更新。 但魔幻終會退散。當水位下降,李龍第最終選擇離開女子,踏上尋找晴子的路。現實回來了,那場短暫的轉變與逃逸,終究無法長久。 書名《我愛黑眼珠》意有所指。李龍第究竟愛的是誰?是晴子?是那名女子?或是她們共通的那雙黑眼珠? 也許,他誰都不愛。他所愛的,是「黑眼珠」所象徵的某種純粹、柔順、可被憐憫的存在。他追求的,從來不是愛,而是一種能夠居高臨下、被需要、被依賴的狀態——一種凌駕於他人之上的存在感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讀七等生的小說,會覺得他寫的彷彿不是角色,而是一種極端意識與人性深處的鏡像。在那個講求群體服從與文藝「戰鬥性」的時代,他的語言是錯位的、孤絕的,也是前衛的。 他拆解現實,重新拼貼意識,並讓小說語言本身成為反抗的容器。如今重讀《我愛黑眼珠》,依然會被那種張力震懾。 七等生的小說,從來不是為了讓人舒適而存在的。 他的小說讓你不安、讓你困惑、讓你不得不一再追問:我看見的是他人的地獄,還是自己心中的那道門? 如果你尚未讀過七等生,《我愛黑眼珠》無疑是最佳的起點。在這本書裡,你將見識到台灣文學史上最異質、最尖銳、也最誠實的一道聲音。 他不是為了時代而寫作,而是讓時代,終將回頭看見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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