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李明哲,在2017年因為「顛覆國家政權」被中國政府判刑五年,在2022年4月刑滿回台灣。
從中國政府給我案子的判決書(雖然我並不承認這份判決書的法律效力) 來看,我所有被中國政府認為的「罪行」,就是我在網路上傳遞民主化的訊息給我的中國朋友,以及和他們討論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觀。這樣的行為在所有民主社會都再普通不過,竟然被中國政府視為「顛覆國家政權」,中國政府甚至把網路上的聊天群當成我著手實行顛覆國家政權的「組織」,這是何等荒謬!
更別說我發表這些網路言論的地方都在台灣,台灣人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在台灣人身上強加一個只適用於中國本國人的『顛覆國家政權』罪名,這是把自己國家主權無限擴張、侵犯台灣國家主權的行徑。
中國政府給我的罪名雖然荒謬,但說到底,我最少是真實批判中國政府。一個獨裁政府打壓言論自由並不令人意外,更何況我過去也常常捐助中國政治犯或者是政治犯家屬。我不是「受害者」,我只是一個反對專制的人罷了。
而鈴木先生過去是一個對中國政府非常友善的日本人。他只是和熟識的中國官員討論朝鮮張成澤被處死的消息(這件事情日本媒體早已經鋪天蓋地的報導了),就被當成「間諜罪」,則徹頭徹尾是一個「冤案」了,審訊鈴木先生的中國國安人員甚至表示:「只要中國國營的新華社沒有報導,就是違法的。」這樣荒謬的審判更表明:中國政府逮捕人完全是政治操作。
2017年12月28日之後,我被囚禁在中國湖南省赤山監獄,中國監獄的強迫勞動不但不符合世界人權標準,更違反中國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。當我依照中國法令去和監獄警官要求『依法行政』時,得到的答案是:「監獄是管理者,犯人是被管理者,就算我講得有道理也不能聽我的。」這就是中國政府的心態,法律是用來管理人民的,而有權力的管理者本身並不被法律約束。在一黨專政行政權凌駕一切的情形下,中國黨政機構可以肆意解釋法律,甚至把不合法的事情解釋為合法。中國的法律制定不是為了保障人民權益,只是為了保障執政者的意志而已。這樣的思維模式對內就是獨裁奴役中國人的基本人權,對外就是霸權破壞國際規則秩序。
而中國政府這些年用「間諜罪名」抓捕了不少外國人(也有台灣人),比如為了換回孟晚舟而抓捕了兩名加拿大公民。還有前陣子被釋放的澳洲公民成蕾,難道不是中國為了操作中澳關係的「代罪羔羊」嗎?這些都是中國政府為了滿足自己私慾,肆意破壞國際規則的「鐵證」。
近幾年,中國意圖擴張自己的意識形態,破壞國際規則的做法不勝枚舉,中國政府在2016年通過「境外NGO管理辦法」,意圖將全球化的世界公民也納入其統治之中,服從其思想模式和規範。總部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的人權組織「保護衛士」(Safeguard Defenders)去年9月揭露中國在21國共25座城市祕密設置首批30個海外警察站。到了12月,中國在各國設立的這類機構已增至100多個。這些海外警察負責威脅海外反對中國獨裁的華人群體。而在加拿大或澳洲的例子中,更看到中國如何運用海外僑民團體介入所在國家選舉,甚至威脅外國反對中國獨裁統治的政治人物。國際人權組織「自由之家」(Freedom House)在2020年提出的報告,列舉中國自 2017 年以來,透過外交官、官媒、紅色資本、滲透等等策略,強力重塑國際媒體對中國的敘事方式,藉此美化中國的形象,向世界輸出其意識形態價值。
中國政府破壞香港「一國兩制」、在外國設立「海外警察」,肆意破壞國際秩序。而將台灣海峽說成中國的內海,意圖武力侵略台灣,更是公然挑戰國際海洋法公約。這些「對內打壓人權,對外侵犯國際規則」的行為都是因為中國政府對人權以及法治的蔑視。和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一樣,都是中國意圖輸出其違反人權和自由民主價值,威脅世界和平的具體展現。而鈴木先生,只是這種擴張主義作為下的受害者罷了。
在這種擴張主義的思維下,中國政府不可能容忍任何人不服從自己的意志,不管是台灣或是其他國家。所以西方國家和中國關係變差時,他就用「間諜罪」逮捕西方各國人士做為威脅。台灣不接受「一國兩制」,逮捕台灣人也成了中國政府對外宣示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的方法。對中國政府而言,除非台灣接受「一國兩制」,否則永遠不會有真正的和平。事實上可以說:「一個不受中國控制,民主的台灣存在對中國而言就是一種挑釁。」如果還有人認為可以透過退讓換取中國政府的善意,那無異於緣木求魚。鈴木先生過去對中國政府有非常大的善意。不斷推動日中友善交流,但一樣成為中國政府的階下囚。
台灣過去經歷過獨裁統治,但在台灣人民的努力下,我們實現了民主化,也成就了傲視世界的自由民主發展。台灣人既然已經努力讓自己成為人,就不可能接受中國的壓迫,重新為奴。
我希望國人可以從鈴木先生的遭遇認識到中國政府的本質,我想這就是這本書中文版在台灣出版,對台灣最大的幫助了。
李明哲 西元2023年1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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