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打開犯罪心理學大門》書評:說到犯罪,在犯人之外我們也該思考的事
讀完《打開犯罪心理學大門》後,除了許多世界上知名的殺人犯外,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書中對於犯罪因素所進行的分析。 一樁犯罪要能成立,是由以下三個因素構成的: l 罪犯:犯罪的實行者 l 犯罪環境:包括時間、空間和監視者(旁觀的第三者) l 對象:犯罪的目標,可以是人、物品或其他東西 整合這三個因素,我們可以得到犯罪的公式: l 犯罪=(犯罪者+對象-監視者)x(場所+時間) 這個概念由學者馬科斯·費爾遜提出,被稱為「日常活動理論」,可以讓我們釐清許多對於犯罪的錯誤看法。作者以兩個例子來說明「日常活動理論」的應用: l 飛車搶劫x犯罪環境: n 誤解:飛車搶劫會在商業區下手。 n 事實:飛車搶劫會特別選擇在行人較少的住宅區。 l 性犯罪x對象: n 誤解:受害者是因為穿著打扮成為犯人的目標。 n 事實:犯人是因受害者性格不張揚而選擇對方成為目標。 原本的錯誤看法,就是沒有考慮到「犯罪環境」和「對象」而產生的結果。只有結合三個要素進行分析,才能看透犯罪的本質,更有效地去處理當今社會多樣化的犯罪型態。 作者舉的另一個「對象」例子,是日本近年來的高齡化犯罪率上升的趨勢,其中又以竊盜罪比例最高。許多老年人偷竊的物品不貴,且偷竊行動也缺乏縝密的規劃。他們並不是因為物質缺乏而犯罪,而是因為獨居在家,缺乏與人互動機會,偷東西被逮捕後,才有機會與警察或是其他人說到話。這可以說這是以情感交流為「對象」,不以人或物品為目標的犯罪。 作者也提到,日本近年來校園裡屢見不鮮教師犯罪行為,可以從「犯罪環境」因素分析:師生間的上下關係以及學校的排外性質,使得校園有很強的封閉性,且身處其中的學員很容易受到控制,難以揭發問題教師的惡行。這也適用於警政機關人員犯下的案件。 從以上案例可以發現,犯罪心理學不僅探討「罪犯」的心理,還希望發現更深層的犯罪原因。上述「日常活動理論」的分析能釐清犯罪與其他社會問題之間的關係,採取更全面的應對措施。 我在閱讀時,也想到台灣存在很多作者提到的類似案例及社會現象,例如造成轟動的國片《無聲》就是取材於2011年台南啟聰學校的性醜聞,或是去年爆發的MeToo浪潮。 這本書對我最大的感慨,在於犯罪不僅是「人」的問題,人處在什麼環境,有什麼目標,都可能讓人一時走錯路,甚至就繼續錯下去。我們不想當受害者,但也不想當加害者,這本書指示了一條道路,讓人思考如何逃離可能的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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