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為支持實體書店發展,鼓勵書店跨界串聯出版社、在地團體及藝文組織,共同舉辦具備在地特色的實體書展及走讀活動。本計畫旨在導引讀者重回實體書店,深化閱讀習慣並帶動書籍消費,打造屬於庄頭的藝文盛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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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活動辦法
獎勵額度|每案獎勵金額以新臺幣 400 萬元為原則。
徵件期間|2026-05-07 至 2026-06-22 23:59 止。
申請資格|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,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法人、團體。
串聯要求|須串聯所在地及相鄰縣市之實體書店(需檢附合作意向書),且出版社與書店攤位需佔總數 1/2 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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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都:至少 45 個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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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島其他縣市:至少 30 個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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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島地區:至少 30 個單位(其中至少 5 個為書店或出版社)。
活動內容要求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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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元素:以圖書展售為核心,結合主題策展、閱讀推廣、藝文體驗或搭配文本的走讀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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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時間:每日對外開放時間至少 6 小時,且書店與出版社攤位須有專人駐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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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規範:應編列至少總經費 10% 之自籌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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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先考量項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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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具吸引力的走讀方案或提升書籍銷售的創新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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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在地學校、圖書館或公部門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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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文化平權(如兒少、高齡、原民等)或國家語言推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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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|採線上/紙本申請(詳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)。
注意事項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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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源不重複原則:同一計畫若已獲文化部、國藝會等單位補助,不再重複獎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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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變更:獲獎計畫之核心項目(場次、天數、攤位數)原則不得變更,若有更動需報部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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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與宣傳:獲獎單位需辦理保險,並於文宣註明「獎勵單位:文化部」。
圖片來源:文化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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