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他人之事與我何干?」
莫梭的存在,從一開始便是對這句話的活體實踐。他不知道母親的年紀,不想瞻仰遺容,在守靈夜晚抽菸、喝咖啡、打盹,甚至邀請看守者來一根煙。
那一刻,我驚覺自己長年以來對「應該如何」的深信不疑,竟如此脆弱不堪。
我原以為悲傷是本能,直到莫梭提醒我,原來我所謂的「自然反應」,也可能是社會集體意志的產物。
就像《一九八四》中老大哥的監控早已內化至每個人心中,我們的情緒、表達與行動,其實無時無刻不在迎合一套「被認為正確」的劇本。
母親死了,要哭;被告了,要辯解;面對死亡,要懺悔。
這些都不是來自自我,而是來自社會對「人」的預設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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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異鄉人》的前半,莫梭宛如一顆未曾著陸的氣球,飄忽、寡言、順從,他活著,但彷彿與一切無關。他不愛瑪麗,也不否認她的愛;他不挑工作,也不反抗現狀。他的「自由」不來自選擇,而來自對一切皆無所謂。
然而,當他誤殺了阿拉伯人,從旁觀者變成眾矢之的,他真正的自我才終於浮現。他開始思考、抗拒,對抗那場荒謬的審判。他明白,真正可怕的不是子彈,而是他人的眼光與評價——那才是將人綁在地上、綁進價值體系的枷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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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審問他是否悔罪、是否信神,但莫梭的否定從不是對他人信仰的否定。他並不想與人爭辯誰對誰錯,他只是拒絕讓任何觀念強加在自己靈魂上。
他說:「我只是覺得太陽讓我感到頭痛。」——就像他從不為愛找理由,也不為死亡裝飾詞語。他活著的方式不是抗爭,而是不願屈服。他的存在,是一次靜默的抵抗。
莫梭不是無情的人,他只是活在與我們不同的時間軸上。
他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好人,也不打算配合「悔悟者」的模樣。
他真正的異端,不在於殺人,而在於他不照劇本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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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活著卻被宣告「不合群」的故事。卡繆寫出了一個既透明又堅硬的靈魂,告訴我們:所謂審判,其實從來不是針對行為,而是針對與社會價值不符的存在本身。
莫梭的罪,不是殺人。是他在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中,活出了模糊地帶。而我們害怕模糊,害怕沒有明確立場,害怕一個不服從的人。
因為那樣的人,是自由的。
也正因如此,才必須被處決。
書封來源:博客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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